阜平县41个塘坝水源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第三标段阜平县15个塘坝水源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工程总承包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平县41个塘坝水源地建设工程 已由阜平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阜发改(2017)65号。招标方案已经阜平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文号为阜发改招标核(2017)31号,项目业主为阜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级水土保持资金、北京市帮扶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阜平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5个塘坝基础土、石方开挖、土方回填、塘坝浆砌石砌筑、钢筋混凝土防渗面板浇筑、冲砂洞放水闸等工程,塘坝工程等别为“V”等;
建设地点:阜平县红土山、槐场、董家村、大台、东板峪店、龙门、砂窝、北刘庄、方太口、前岭、土门、白山、皂火峪、白石台、寿长寺等15个村。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以及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事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单位提供);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社保机构所出具的2017年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具有2017年缴纳养老保险记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单独具有以上资质的施工、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3.3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含三家);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均为在中国注册的企事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4)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4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副本;
(3)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施工单位提供);
(6)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具有2017年缴纳养老保险记录或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联合体投标的,仅牵头人提供);
(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8)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参照2012年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范本格式)及联合体各方对应的上述资料;
(9)(1)-(8)项中所包含的全部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A4单面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一套。(备注:以上资料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提供,未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无需提供第8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2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工程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http://www.jsgccg.com
联系人:李 华 丁伟
电话:0312-2664993 18617750068
传真:0312-2664992
邮箱:ZB1352291294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