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43号等文件批准,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现对东部快线虎门二桥互通立交等工程进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部快线虎门二桥互通立交等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
本项目所含的工程内容如下:东部快线虎门二桥互通立交、保税港区加工区道路改造、广州南沙开发区长莫路(万洲村段)、南沙街道办事处后方市政配套道路、蕉门河中心区周边道路提升、科海路及周边道路提升、进港大道人行天桥。项目总投资约116960.21万元,工程费用约83727.2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 。
3、招标内容、规模:本工程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1)协助发包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2)根据发包人和勘察任务书、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勘察、旧路(旧桥)检测、设计、设计后服务、工程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预、结算、竣工图及相应的报建报批、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3.1勘察部分: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旧路(旧桥)检测、水下地形及扫床测量服务等工作。
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初步设计、外电工程设计、管线综合平衡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等。
3.3工程施工部分包括市政公用工程、电力管廊(综合管廊)及外电工程,如:道路、桥涵、绿化、排水、照明、交通工程、电力管廊(综合管廊)、箱变等,各子项目具体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内容由发包人确定。
**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4、招标控制价:
实施内容 总控制价(万元) 施工费控制价(万元) 设计费控制价(万元) 勘察费控制价(万元)
东部快线虎门二桥互通立交 29857.56 28645.62 971.97 239.97
保税港区加工区道路改造 5633.65 5407.70 179.03 46.92
广州南沙开发区长莫路(万洲村段) 6629.34 6371.09 205.50 52.74
南沙街道办事处后方市政配套道路 10624.47 10250.39 286.53 87.55
蕉门河中心区周边道路提升 10626.97 10215.17 323.74 88.06
科海路及周边道路提升 14207.27 13663.09 426.11 118.08
进港大道人行天桥 4522.95 4279.85 192.92 50.18
合计 82102.21 78832.91 2585.80 683.50
六、资金来源:开发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年7月28日00时00分至2017年8月22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投标报名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8月22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2017年8月22日11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8月22日11时00分至12时00分。
4、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9时30分。
注:1)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采用电子签到方式),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详见附件3)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3、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4、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
5、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其他资料费500元/套,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须同时具备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3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注:勘察设计资质标准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7]8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投标人在报名登记时需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5.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市政工程类(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须同时附上截止投标前半年或以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缴纳。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
6、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主办方)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主办方)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或EPC方式或施工总承包方式实施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中标价300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并同时需提供业绩相应的纸质文件,若纸质文件与库内上传件出现不符合的情形,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工程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3)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2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按资质标准划分)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及评标环节,其资质按承接该工程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中**者确定;项目负责人、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业绩、注册资本及营业额、企业获奖、企业信誉、企业社会贡献评价等指标,施工部分以主办方为准,设计部分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如有多个设计任务承担方,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计算上述指标的主要成员一方);其余人员、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投标人须提交由广州市或其辖下各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流程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1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广州市南沙区基本建设办公室拒绝投标的限制期内的。(详见附件4,若有更新,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发布的**文件为准)。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如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光盘内容不符,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费用
1、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勘察费控制价。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水下地形及扫床测量服务,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计算,勘察费浮动幅度为固定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工程测量费及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其中进港大道人行天桥工程的勘察费不作下浮。
2、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不得超过设计费控制价。投标人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设计,工程设计费结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进行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固定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设计费的计算基准价以本项目的施工招标控制价为准。其中进港大道人行天桥工程的设计费不作下浮。预算编制费、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及竣工图编制费等费用已包含在设计收费中,不另计取。
3、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编制的设计方案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报价及下浮率,下浮率报价区间为[5.00%,15.00%],施工费投标报价=施工费控制价×(1-下浮率),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施工费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控制价,下浮率不得超出下浮区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经审定的概算金额不超过批复的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经审定的预算金额不超过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和发布的施工费控制价。因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投资估算或概算发生重大调整时,应按程序报批。
5、合同价修正原则。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时,应以中标价为暂定合同价。完成概(预)算评审后,以经审定的勘察设计费、工程预算为基价,结合中标下浮率相应调整勘察设计费、施工各清单项对应的单价及合同总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参与下浮)。合同结算价**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6、本项目的进港大道人行天桥部分同步进行设计方案征集,中标单位须对每座天桥(共三座)的三个优胜方案(共九个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并报区建筑环境与文化艺术委员会(简称“环艺委”)组织评选。进港大道人行天桥部分的勘察设计费以概(预)算评审后的勘察设计费包干,**终以财政部门审定金额为准。勘察设计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补勘、设计工作内容调增等相关变动,勘察设计费用不再另外补偿。
十四、工期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资金、人力、物力的准备情况,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3、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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