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科研楼节能改造已由公安部以公装财〔2017〕2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7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5268.5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458(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改造科研楼的屋面保温、防水及外墙保温、外窗等内容。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21 10:00:00至2017-7-25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报名,并保存报名成功回执。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17-8-1 9:00:00至2017-8-7 16:00:00,下载招标文件。
5.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8-1 9:00:00至2017-8-7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成功回执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适用于现场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8-28 16:00:00。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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