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7-08-1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以长教后勤函字【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1-4#学生公寓、2#教学楼建筑、给排水、电气维修改造,室外篮球场地面、管道新建,机械加工实训中心地面维修改造,2#学生公寓屋面维修改造,室外地面恢复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2 建设地点:长春职业技术学校内。
2.3 计划工期: 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17日,共计30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
3.3 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原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新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
(5)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违纪记录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外省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9时00分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项目发包价
本项目发包价(财政评审招标控制价):420.5360万元,暂列金34.9万元。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工程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http://www.jsgccg.com
联系人:李华
电话:0312-2664993
传真:0312-2664992
邮箱:ZB13522912942@163.com

